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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孜:别让老建筑消失在保护前

来源: 作者:英伟 发布时间:2008-03-12 字体:[ ]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凌孜,赶在提案提交截止时间前,手写了一份提案:紧急呼吁建议北京市政府立法抢救古建筑,对于那些在开发过程中无力保护、“不值得”保护的古建,公开拍卖。
    看到凌孜委员的提案,记者不由得回忆起去年底本报曾经做过系列报道:12月,首批《北京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公布;7个月前的五一期间,名录上那座有着近百年历史的双合盛啤酒厂设备塔就已经被拆除;当时,规划部门和文物部门已经着手对市中心城范围的近现代建筑进行普查,这座建筑的命运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
    凌孜委员建议,全国尤其是北京市这样的古城,应该立法规定,成立一个由文物局、文化局等有关部门成立的、有权执法的机构,对全市房屋进行普查,凡是超过一定年限的房屋,比如说100年以上、50年以上等,不管文物价值是否确定,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快速鉴定年限后挂上保护的牌子,禁止拆除。作为房地产开发部门,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开发地块上的古建筑。比如通过设计师的设计将需要保护的古建筑融入项目设计。
    对于那些无力保护的古建筑,应该学习法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那些保护自己民族文化一砖一瓦的做法,比如由政府部门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交与有责任、有能力的私人维护和管理,“只要能维护、保养好,1元钱拍卖也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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