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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城市规划项目要盖“绿色图章”

来源: 作者:英伟 发布时间:2008-02-28 字体:[ ]
  从召开的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大会上了解到,为推动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安徽巢湖市将在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管理中实行“绿色图章”制度。
    据介绍,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线控制及其配套绿化工程,包括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等,其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和竣工验收必须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巢湖市绿化规划专用章和巢湖市绿化验收专用章。
    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巢湖市绿化规划专用章”后,市城市规划部门方可给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之后,应当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该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验收报告加盖“巢湖市绿化验收专用章”,交付有关单位实施管理。验收不合格的,整改完成后,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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