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委员会:构建人居环境和谐住区七条标准
来源: 作者:如心 发布时间:2007-03-12 字体:[ 大 中 小 ]
1、符合城市住区区域规划生态先行原则。优化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保护水资源合各种自然生态条件。
2、住区规划要在旧城改造合新区建设过程中,完善城市功能配套设施,促进城市整体功能转化,实现区域土地增值。
3、住区应有良好景观的个性空间、精致园林小品的情趣空间、邻里沟通互动的自然空间和健康休闲的运动空间,体现对人居本性的关爱。
4、住区与建筑有合理的空间布局;交通组织;场地绿地和齐全的功能配套。
5、强化建筑构造措施,革新住宅设备配置,切实做到密闭、隔热、保温、新风换气、除湿、防燥、防结露、防冷桥、防噪音。
6、打造既有传统人居文化思想,又能满足引领现代人居生活需要的现代化建筑。
7、注重住宅科技含量。体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与能源,降低产品能耗,实现建设高舒适度,低能耗住宅的目标要求。